http://www.fang668.com 日期:08-25 14:58:31| 房地产制度|人气:172次
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
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均须遵循如下管理基本原则:
3.1 统一指挥原则
各部门、各级员工均须服从公司董事局的统一领导,统一执行公司董事局的决策。
3.2 层级管理、服从命令原则
每位员工在工作中须接受直属上司的管理,服从直属上司的命令。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属拥有指挥权。
3.3 目标管理原则
各部门、各级员工均须以完成自己的工作目标为基本工作准则;以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部门、各级员工的基本依据。
3.4 有章必循、违规必究原则
每位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。如有违反,公司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追究其责任。
3.5 量才而用、竞争上岗原则
公司将根据每位员工的德、绩、能、勤等方面的表现选拔优秀人才。公司坚持以绩效考核、竞争上岗等方式作为选拔管理人才的基本原则。
3.6 考评奖励原则
每位员工的奖罚应以绩效考核结果及员工日常工作表现为主要依据,力求公正、合理。
3.7 末位淘汰原则
公司在建立科学、客观、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考评体系保障下,对考评结果处于末位的员工实行正常淘汰,以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。
3.8 时效性原则
各部门、各级员工的各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讲究工作时效性。
3.9 饱和工作量原则
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设置,均以饱和工作量为原则,达到精简机构、人员,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。
聘用与解聘
4.1 招聘
4.1.1 招聘基本原则
公开招聘、公平竞争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用。
4.1.2 招聘基本条件
年满18周岁,www.fang668.com身体健康,品德良好,无犯罪记录且符合公司招聘条件和要求者。(被本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,不再聘用)
4.1.3 招聘程序
用人部门据"管理架构定编"提出招聘申请→行政人事部组织招聘及初试→用人部门复试→总经理助理审核→总经理审批→行政人事部通知入职。
4.2 员工入职、试用、转正
4.2.1 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→行政人事部解释《员工守册》条款及介绍公司概况、领导和同事→引领新员工到任职部门报到→任职部门指导新员工上岗
公司保留查证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,如有虚假隐瞒,公司可立即解雇该员工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之权利。
员工有责任向行政人事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变更情况,如未能将有关证件、资料详尽告知行政人事部而引致日后个人权益的损失,公司概不负责。
4.2.2 试用
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~3个月。若员工工作表现特佳,业绩突出,公司可缩短其试用期,提前转正。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者,公司有权立即辞退而不给予工资外的任何补偿。
4.2.3 转正
试用期满,由直属上司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填写《员工人事处理(转正)表》交部门负责人复核,报行政人事部、总经理助理审核后,呈总经理审批。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者,将被正式录用。
4.2.4 劳动合同
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或转正后,公司与员工签订《劳动合同》以确定劳动关系,合同期一般为一年。合同期满,公司视工作需要与员工续聘或解聘。为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责任,公司可要求员工签署《保密承诺书》、《任职保证书》。
4.3 解聘
4.3.1 辞职
(1)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,须提前7日向任职部门、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;员工在正式录用后辞职,须提前30天向任职部门和行政人事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,否则公司将扣回其30天基本工资作为补偿。
(2)辞职人员须办清一切交接手续,经行政人事部复核,总经理助理审核,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离职。已决定辞职的员工,必须尽心服务到最后工作日为止。如借故怠慢,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任职而无须给予工资外的任何补偿。
(3)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、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。通知期不足,员工需以相差期间薪资予以补偿公司,方可离职。(经公司批准除外)
4.3.2 解雇
(1)员工因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达不到公司要求被公司解雇,试用期内员工,公司无须提前通知;已转正的员工,原则上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(特殊情况除外),否则公司将补偿被解雇员工30天基本工资,被解雇员工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。
(2)凡在工作期间违反本手册第十一章奖罚制度11.5.5条例员工,公司有权立即解雇,且不作工资外的任何补偿。
(3)被解雇的员工须将经办事项交代清楚,在行政人事部通知的离职日期前,交还所有领用物品,结清所有帐目,方可结算工资离职。若拖延逾期不办者,公司有权做出单方面处理。
4.3.3 自动离职
下列情况视作自动离职:
(1)提出辞职者或书面通知被解雇者,任意缺勤而无合理解释。
(2)累计旷工3天(含)以上者。
自动离职者一律不予结算薪金,并停止其一切福利待遇。若有携款潜逃或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或声誉损失者,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4.3.4 辞职 、解雇程序
(1)申请审批程序
(2)离职手续办理程序
离职员工凭《离职手续办理表》办理工作移交→部门负责人签批→
任免与调职
6.1 任免权限
(1)文职级、技术级的员工,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,交行政人事部复核,报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批准后任免。
(2)管理级员工由总经理助理提建议,行政人事部复核,报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批准后任免。
6.2 任免 、升职 、调薪程序
用人部门提出申请→行政人事部复核→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→总经理审批→行政人事部下发通知
6.3晋升与加薪
6.3.1升职、加薪的基本条件
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,将有资格升职加薪:
(1)绩效考核“优秀”或连续2次以上“优良”者
(2)工作表现优异,有突出贡献者
(3)有超凡才能,为公司所急需者。
升职或加薪必须符合部门人事架构定编和调薪范围,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跳级,加薪或升职间隔期一般不应少于6个月(试用期合格,转正调薪除外)。
6.3.2 升职后的试用与转正
升职后首3个月为职务试用期,试用期间原则上享受升职后职务的试用期薪金(或维持原薪金不变)、享受升职后的各项待遇。试用期满后,如工作表现合格,由部门提出转正申请。升职转正审批程序同“任免、升职与调薪程序”。
6.4 降职与降薪
员工因工作表现欠佳或工作犯错等原因暂未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害的,公司视情况给予员工降职或降薪,其审批程序同“任免、升职与调薪程序”。
公司因工作需要,调动员工工作岗位。所有员工(含行政级、督导级、文员级、技术级的员工)调职必须在行政人事部门安排下进行。任何未经行政人事部安排的员工调职均作无效处理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。
假 期
7.1 休息日
公司根据行业、岗位的特点结合国家劳动法,制定休息日,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7.2 法定假期
根《劳动法》规定,下列节日为法定假期:
(1)元旦:1天(元月1日)
(2)春节:3天(农历年初一、二、三)
(3)国际劳动节:3天(5月1、2、3日)
(4)国庆节:3天(10月1、2、3日)
(5)妇女节:半天(3月8日)女员工享受
注:(5)项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再另补法定假。
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,其当天的薪金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,但不予补假。如员工于法定假日工作后希望补休的,可按1:1补假,不另计薪金。
7.3 婚假
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,符合国家《婚姻法》规定结婚的员工,可享有有薪婚假8天。申请婚假须提前经部门负责人、行政人事部复核,报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。申请婚假时需将结婚证书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核实。婚假限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180天内一次连续使用。
7.4 产假
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,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,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;剖腹产增加有薪产假15天。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周提出,经部门负责人、行政人事部复核,报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。申请时将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核实。
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已婚女员工流产,可享有有薪流产假10天。申请流产假须经部门负责人、行政人事部复核,报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。申请时将医院证明交给行政人事部核实。
7.5 恩恤假
员工的直系亲属(指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)或员工的配偶的父母死亡,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,申请恩恤假须提前经部门负责人、行政人事部复核,报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。
7.6 年假
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或以上,可享受有薪年假。
工作满1年未满5年者5天,满5年未满10年者7天,满10年未满20年者10天,满20年或以上者14天。一般情况下,年假不得跨年度享受。
7.7 病假
员工因病假请假,须于病假当天上午8:30点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。假后须将药费单、镇级(含)以上医院证明交行政人事部核实。员工转正后,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1天,1天以上的病假则作事假处理。
7.8 有薪假(婚假、产假、恩恤假、年假、病假)的薪金计算
有薪假的薪金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。
7.9 工伤假
员工自入职日起,公司就为其购买社会工伤保险。
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,工伤事故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其所属部门填写,并附镇级(含)以上医院证明交行政人事部。经行政人事部及当地社会保障事业局确认之工伤可按《劳动法》规定享有工伤假及全薪待遇。员工因公致死,公司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。
7.10 事假
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,须提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休假。一般情况下,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(含)。
事假扣薪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。
7.11 假期计算
1、员工在一个月内,连续休有薪假及事假,若逢任何公众假期(如周六、周日、法定假期等),均不得另再享受。
2、新入职/离职的员工,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月的轮休日:
当月轮休天数=4天(或6天)÷30天×当月(入职后/离职前)的在职天数
(注:服务类部门员工按4天计、非服务类部门员工按6天计小数点后不足4的舍去,超过5以上作半天计算。)
考勤制度
8.1 工作时间
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00-17:30,可依季节变化调整。因各部门工种不同,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报行政人事部复核,交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核,呈总经理审批后另行安排。
8.2 考勤报批手续
8.2.1 假期申请
员工享用任何假期,必须填写《员工请假单》并经批准后方可享用。若申请如下假期,则必须呈交证明文件:病假、产假、婚假、恩恤假、工伤假。
8.2.2 假期报批权限
(1)文职级、技术级员工请假3天以内(含)由部门负责人审批,3天以上呈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批,超过5天(含)须由总经理审批。
(2)督导级员工请假,2天以内(含)由部门负责人审批,2天以上由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审批,超过5天(含)须由总经理审批。